楊誌宏愣了一下:“你什麼意思?”
“我的律師正在統計,由你個人公眾號發起的訴訟眾籌,在被你刪除前,總共籌集了十三萬兩千四百六十七元。”
“根據《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這已經達到了數額較大的入刑標準。”
“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
“楊先生,你作為一個擁有幾十萬粉絲的文化領域博主,應該不會連這點法律常識都沒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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