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了張律師,去跟警方和檢察院溝通。
我們主動提交了一份由我“親筆”簽名的“諒解書”。
在諒解書裏,我表示“原諒”了母親的行為,並聲稱她“可能”是受了王半仙的蠱惑,本身並無惡意。
同時,我又花錢找了最好的精神科醫生,為我媽出具了一份“精神鑒定報告”。
這兩份東西,並不能讓她脫罪,但足以讓法官在量刑時,酌情考慮。
消息傳到看守所,我媽對我爸和我哥感激涕零。
她以為,她很快就能出去了。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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