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後。
江城。
“樂樂兒童基金會”的揭牌儀式。
我作為基金會的理事長,站在台上發言。
“......我希望,每一個孩子,無論貧富,在生病時,都有被救治的權利。”
“這,就是基金會成立的唯一目的。”
台下,掌聲雷動。
閃光燈,不停閃爍。
我已經習慣了這一切。
兩年來,我接手了林氏集團的慈善板塊。
我不再是那個需要媽媽保護的小女孩。
我成了能獨當一麵的,林氏集團的,林總。
樂樂也五歲了。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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