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個小旅館住下。
第二天,我去了律師事務所。
我把我手裏所有的證據,包括那份放射性檢測報告,我手腕上紅疹的照片,書房談話的錄音,以及林周公司財務造假的線索,都交給了律師。
我隻有一個要求。
起訴離婚,並且,要求林家對我進行精神和身體傷害的賠償。
律師看完所有材料,表情嚴肅。
“林太太,您放心。這場官司,您贏定了。”
接下來的事情,就都交給了律師處理。
我買了一張去南方的火車票。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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