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對“公益救援”的認知源自於80年代的新聞聯播,那會我上小學,也可能是初中。
我印象特深,有一天,新聞聯播中的國際新聞裏播報美國一個P大點的孩子掉入一口深井,消防隊前去營救,但下不去。很快,周邊的農民開來挖掘機,鑽井隊帶來鑽孔機,大概整了一周左右,最後成功營救。新聞聯播連續報道了一周(左右),據說全世界都在關注,美國總統也關注了(好像是裏根),每天救援現場都圍著好多人,手捧蠟燭,還有全世界各地好心人給孩子和誌願者郵寄去很多禮物(不記得有沒有千紙鶴了),好溫暖的樣子;孩子被救出來的畫麵全場沸騰的樣子,至今都曆曆在目,頗為勵誌。
那是我第一次聽到“誌願者”這個詞。當時年少懵懂,整體印象是美國的老百姓人人是活雷鋒,關鍵是還有錢,裝備比消防隊還好!那會的美國如日中天,令人羨慕!
2021年,美國佛羅裏達州一棟公寓坍塌,此時的我已經能看得懂救援了。美國政府對聯邦、州以及跨國救援隊,三級救援機構的組織能力拉跨的程度又讓我回憶起那段舊聞,不禁有些感概——近十年的救援經曆讓我深刻的體會到,“國富——民強——公益興”的內在關係。
我是1993年退役,沒趕上98年洪水,但趕上了92年的洪水,那場洪水沒那麼大,所以很多人都忘記了,那應該是我第一次參加災害救援,隻不過那會是非戰鬥軍事任務,不是公益。
08年汶川,震後第二天我就打聽機票,但價格導致我開始盤算信用卡的額度該如何分配,耽誤了一天,到第二天就沒票了;再等到有機票的時候,當地又號召不讓個人去了。其實那會我收入按年算不低,但按月算不穩定,加上單身,開銷巨大,第一次公益救援就此錯過,搞得我遺憾了很多年,到現在碰到救援隊中參加過5.12抗震的同行,都覺得缺個轟轟烈烈的吹牛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