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幾個案子同時開庭。
首先是王大媽的案子。
法庭上,她依然在為自己辯護。
“我隻是好奇,想確認一下那個人的身份,”
她對法官說,
“我沒想到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好奇?”
我站起來,
“您的好奇差點害死了一個無辜的人!”
我的律師出示了證據:陳寧的病曆,心理醫生的診斷,還有王大媽強行帶走陳寧時的監控錄像。
“從錄像可以看出,”
律師指著屏幕說,
“被告在明知對方有異常行為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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