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媛是十歲被賣到群芳院的,遇到左思明之前,在這個地方已經待了整整兩年。
“阿媛啊,你又有帖子來了。”老鴇笑著上樓,將局票放在阿媛的化妝台上,“咱們家阿媛歌唱得好,天天有生意,連平安飯店都去得。”
局票上印著平安飯店的標記,除此之外隻寫了一行字:左思明老爺召夏媛即來平安飯店侍酒。
阿媛坐在梳妝台前,拿起眉筆對著鏡子描畫著:“媽媽您先去忙,我收拾一下,馬上就下去了。”
“阿媛啊,我不急。”老鴇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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