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到男朋友遇見女主,我才知道到他是魅魔文學裏的男主。
路燈下,魅魔女主踮起腳吻上男朋友的唇。
而他沒有躲。
彈幕一片歡騰。
【男女主終於相遇了,搬好小板凳,準備開磕!】
【這就是傳說中的一吻之盟嗎,從此天雷勾動地火,不知天地為何物。】
【男主的女朋友?就是個炮灰啦,不必在意。】
我跌跌撞撞回到家。
和他提了分手。
八年後,我們重逢了。
他孤身一人,眼睛通紅地抓住我。
哽咽著說:
“不是想吃小蛋糕麼?我已經買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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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麵前的祈斯年,我嘴唇抖了抖。
本以為早已放下,沒想到再見到他,還是會心痛。
好在隻有一瞬。
幾個呼吸間,我整理好情緒。
扯出一個恰到好處的禮貌微笑:
“祈影帝,請放開我,這是公共場合,你這樣的行為並不合適。”
“另外,我已經戒糖了,並不想吃什麼小蛋糕。”
祈斯年放開了手,卻沒有讓開。
依舊擋在我麵前,誓要將敘舊進行到底。
“那你想吃什麼?”
“鬆味軒的熏雞嗎?還是蘭亭的香酥鴨?或者特蘭德的海鮮粥?”
“我都可以給你買。”
這些都是從前我最喜歡吃東西。
可如今,時過境遷。
我搖搖頭。
“祈斯年,我們已經分手了。”
“就算我想吃,也不需要你給我買。”
他的眼眶更紅了。
固執地反駁:
“沒分手,我沒同意分手。”
我歎了口氣。
“分手不需要你同意的。”
不想氣氛太沉重,我還開了個玩笑。
“況且就算是夫妻,分居兩年也判離婚了。”
“我們已經分開八年,我要是那年答應聯姻,孩子都能管你叫叔叔了。”
祈斯年低聲喃喃:
“我不想做他叔叔,隻想做他爸爸。”
我:“......”
油鹽不進。
不願再和他糾纏,我越過他就想離開。
他卻慌忙拉住我的手腕。
急得有些口不擇言。
“別走。”
“我給你錢,把我的通告費全給你,每個月可支配金額有幾百萬,你想怎麼花怎麼花,隻要你在我身邊。”
不知怎的,我心裏冒出些火氣。
說話也止不住陰陽怪氣起來。
“哎呦,不愧是大影帝。”
“拿錢砸人的話術說得就是熟練,怎麼,祈大影帝這是要當我金主?”
祈斯年像是溺水的人,終於抓到一根浮木。
忙不迭地點頭:
“對,我當你金主。”
我簡直被他氣笑了。
擼起袖子,展示手腕上媽媽昨天給我買的卡地亞手鐲。
“不好意思,我現在是百億集團的千金大小姐。”
“我包養你還差不多。”
聞言,祈斯年欣喜地睜大眼睛。
剛剛還苦大仇深的雙眼霎時發亮,像一隻被主人認領的小狗。
“好。”
“你包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