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拉開抽屜,取出另一份文件:
“因為你單方麵終止了流程,所以這份婚前財產協議你需要簽一下。裏麵寫明了,若日後離婚,無權分割我的任何財產,但基於人道主義,我會給予你一筆分手費。”
“分手費金額按實際婚齡乘以本地年度最低生活標準計算。比如我們結婚三年,就給你三年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真是算無遺策!以前我覺得她精打細算是會過日子,現在隻覺得無比膈應!
“蘇念!我要和你離婚!”
“林凡,別玩這種以退為進的把戲。”蘇念一副看穿我的模樣,
“雖然我騙了你,你一時難以接受,但知道我的真實身份後,你心裏其實在偷著樂吧?
哪個男人不做少奮鬥二十年的夢?恭喜你,夢想成真了。”
我從蘇念臉上看到了毫不掩飾的優越感和對我的輕蔑。
在她心裏,我們從來就不平等。她嫁給我,是屈尊降貴。
她玩弄我的感情,我該感激涕零,謝主隆恩!
畢竟想被她臨幸的男人排著隊呢!
“蘇念,以前我以為你窮,但我是真心愛你。”我把那份協議撕得粉碎,扔在她臉上。
“但現在,我覺得你惡心!”
“我已經不愛你了!”
“請你離開!”
蘇念原本還算清秀的臉因羞怒而扭曲,她想反駁,手機卻響了。
“什麼事?”
“蘇念,陳爍回國了!他和他那富家女老婆離婚了,在私人會所喝悶酒,說最對不起的人是你,想和你重修舊好呢!”
聽到老情人的名字,蘇念猛地站起身,衝向門口。
手碰到門把時,她忽然停下,回頭看我。
“林凡,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確定要離婚?”
“現在求我,或許我可以不去見陳爍。”
我當然沒有挽留。不想留,也留不住。
變了心的女人,如同斷了線的風箏。
那晚蘇念沒有回來。第二天,我將草擬的離婚協議發到了她微信上。
我們結婚三年,沒什麼共同財產。
結婚時,我出了車子首付,寫了兩人名字,給了六萬六彩禮。
她說彩禮要留給嶽父母養老,不帶回。
婚後車貸我還大頭,她隻象征性出幾百。日常開銷基本是我負責。
我的離婚協議寫得很簡單:彩禮我不要了,她還的車貸部分我也不計較了。
車子歸我。她搬走,她的個人物品和首飾都帶走。兩不相欠。
我知道她不在乎這點,但這是我的態度。不占她便宜,也不想再被占便宜。
“凡哥你傻啊!離婚怎麼能這麼便宜她?分她家產!還有,這三年她騙你感情騙你付出,精神損失費呢?現在心理醫生多貴!”
知道我遭遇的發小替我憤憤不平。
我搖頭,沒聽發小的。
被她騙了三年,我認栽,但不能要錢。
要了,我和她還有什麼區別?我就真成她眼裏那種人了。
蘇念回消息很慢,想必是在陪她的白月光陳爍吧?
“林凡,你會為今天的決定後悔的!離開我,你這輩子都別想再觸摸到上層社會!你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優秀的女人!你會為你那可笑的尊嚴付出代價!”
“明早九點,民政局門口見。”
回完這條,我拉黑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