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直接把舉報信寄給組織。
我知道,陳有福可能給我暗自扣下來,這封信很可能石沉大海。
我需要一個,能讓他無法翻身的重磅炸彈。
我把信,匿名寄給了縣律檢委員會。
我在信裏,詳細地描述了陳有福如何利用職務之便,用報廢的拖拉機套取公共資金的“可能性”。
我沒有提供任何證據,隻是作為一個“知情的村民”,提出了我的“合理懷疑”。
同時,我還提到了糧倉被盜,我被冤枉的事情。
我說,我懷疑這是陳有福一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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