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殺人?不可能!”
“警官,城郊外的孤兒院,就是夫人出資建立的。夫人身子不便,還托我過去照看那些孩子。”
“有一次,有個小女孩半夜發燒,夫人不顧周家人的阻攔,非要連夜送孩子去醫院,親自守了一晚上。她甚至親手給生病的孩子熬粥,比親媽還上心。那樣的眼神,充滿溫柔和憐愛,怎麼可能是殺人魔?”
“為了這一胎,她日日在家裏念經拜佛,生怕有什麼閃失。”
“家裏麵都貼滿了符紙,隻求這一胎順順利利。”
“我一個保姆,啥也不懂,隻希望你們再查查。”
我勾起嘴角:“秦媽,一把年紀了,你還是那麼單純。這孩子要是中途夭折了,我哪有機會親自掐死他呢?肯定要好生養著。”
我眯著眼回味:“小小的身體在我手下不斷掙紮、臉一點點變得青紫、最後再斷氣。你要是有孩子也該試試,實在是不可多得的人生經曆。”
秦媽被我嚇得腿都站不住,撲騰一下摔倒在地。
刑警隊長用手指敲了敲桌板,篤定地說:
“你在說謊。”
“秦媽的話讓你動搖,你的確很懷念那個孩子。”
“但是你害怕秦媽接著讓你動搖,所以你裝瘋賣傻企圖嚇跑她。”
“孤兒院背後的出資方我們也已經核實了,確實是你林昭雪。”
“你並不是像你口中所說的那麼心狠手辣。”
我抿緊下唇,又無所謂地聳肩。
“警官,我告訴你一個線索,或許你能查出真相。”
協助審訊的記錄員一摔筆:
“你什麼態度?你不明白你現在是什麼處境嗎?趕緊老實交代,別磨磨唧唧的。”
隊長按住了記錄員:
“她犯的是必死的罪,連殺四人,連減刑的餘地都沒有。早就沒什麼可以怕的了。”
我笑笑,算是默認。
“我的兒子是被我親手掐死,屍體保存在臥房保險櫃,不會被大火燒到。”
“想知道真相?去驗我兒子的屍體。”
屍檢完成,刑警隊長很快對我進行二次審訊。
一張紙甩在我臉上。
“死者頸部有青紫淤青,頸椎斷裂,窒息而死。”
“你是有多想讓他死,連頸椎都硬生生掐斷?”
我笑笑:“是啊,要是掐不死他得多受點苦呢。他到地府和他爸爸一對賬估計還得感謝我,被火燒死更難受吧,這才是母愛啊。”
刑警隊長瞪我一眼,繼續念到:
“死者是畸形兒,麵部殘缺,有智力障礙,目前不可治愈。”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林昭雪,這是你痛下殺手的原因嗎?”
“但是,另外三個人,你為什麼也要一並殺了呢?”
“他們雖然求子心切,但也不是不好說話的人。周圍鄰居都稱讚他們生前樂善好施、慷慨大方,就算你生下個畸形兒,過些時日,總會原諒你的。”
我像是聽到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話:“原諒?我需要他們的原諒?”
“我早就跟你說過了,他們是罪有應得!我恨不得將他們挫骨揚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