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公司的公告欄上,貼出了兩份公告。
第一份,是公司與戚冉,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第二份,是法院正式受理,公司起訴戚冉個人,索賠一千二百五十萬元的立案通知書。
黎雯雖然成了“第一功臣”,但她的日子,也並不好過。
沒有人再願意和她合作,所有人都對她避之不及。
她保住了工作,卻失去了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和信任。
一周後,江總親自來到了我的辦公室。
他沒有提那場風波,隻是遞給了我一份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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