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連諫
你好
看完你的信,我的第一反應是又有一個姑娘毫無價值地把青春殉葬給愛情了。愛情是很重要,可是,還有更多一點也不比愛情遜色的東西,比如體現人生價值的青春。
愛是異性之間的相互吸引,相互欣賞,除了外貌感官上的吸引,還有對彼此生命價值體係的欣賞,當我們連份自食其力的工作都沒有,我們的人生到底還有什麼值得對方欣賞的價值體係?因為他愛我們,我們和他在一起他就很快樂就是我們的全部人生價值?這價值長久存在的可能性就太脆弱了,因為沒有任何一棵樹會喜歡攀援在自己身上的藤蘿科植物,不管藤蘿植物的存在會讓樹看上去有多麼美,可不爭的事實是要靠攀援著樹才能繼續把生存搗飭得像那麼回事的藤蘿是樹的負擔。在生活壓力巨大的當下,如果愛你的男人是非豪也不富的城市平民,那麼,天真的姑娘們,你們千萬別相信他們追求你時的豪言壯語,隻要和你在一起,能把僅有的半碗粥喝出蜜的味道來,男人們在追求愛情時說的豪言壯語,基本和醉鬼說的胡言亂語沒什麼差別,前者是讓旺盛分泌的荷爾蒙搞暈了頭,後者是讓酒精燒得心智失常。
在大多時候,我比較不願意胡亂同情那些哭訴為男人放棄一切卻又被男人拋棄的悲慘女人,這會形成錯誤導向,好像女人這麼做就是偉大的,男人這麼幹就是王八蛋的。我要倡導的是:女人永遠不要為愛情放棄自己的人生價值。隻有這樣,在遇到情變時,女人才不會哭天喊地、冤比竇娥。因為愛情就像六月的天,不確定性太大,發生變異的可能無處不在。
你的男朋友因為不想承受獨自承擔未來的重擔而選擇了分手,冷酷一點說,這是人類利己的本能反應。你因此而痛苦,除卻感情因素,也有利己本能作祟,因為你習慣了這種生活,改變會讓你很不安樂。
你為了男朋友放棄工作,說明你天真地認為有了愛情就有了一切,當愛情沒了,你意識到女人不可以沒有事業,於是,你什麼都不幹了,邊內疚地啃著老父母邊一門心思考公務員,你是不是認為考上公務員就萬事OK了?姑娘啊,你忘記了當下的社會現實是考公務員比考名牌大學都難,你完全先找份養活自己的工作,邊工作邊考公務員,以讓自己不至於行到水盡處、隻剩了悲涼的坐看雲起時。
生活是殘酷的,容不得任何人長久沉浸夢境,否則,一睜眼就是不堪的滿目荒涼。
關於那些曾被你拒絕的追求者們,可以偶遇,但不可主動聯絡,否則,就會像你聯絡他們的遭遇一樣,張口想支山歌給人聽,卻被聽歌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給塞了一嘴蒼蠅。其原因呢,也不像你認為的那樣,因為你奔三了,因為你和前男友同居過,就在他們眼裏有汙點了。而是,沒有哪個男人會用心保質一份被拒絕的愛情,他們之所以躲避你,或許是因為他們已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你的回頭聯絡就成了打擾。
女人容易在感情失意後回味那些被自己扔掉在青春路上的愛情,以為無論自己任何時候回去,那份深情都不會在歲月裏淡薄,其實這是女人一廂情願的假想。
當女人在失意中回首那束被丟棄在青春麥田裏的麥穗,麥穗的反應大多不是驚喜,而是自尊被刺疼,這就像某些人認為我們的存在是他們人生中毫無價值的垃圾,直到某天他們因為受了刺激才突然意識到我們不是垃圾是而寶,並對我們表達出這種轉變,我們的心情,一定是悲愴而鄙夷的,悲愴是因為我們被當做垃圾處理掉的暗淡曾經,因為被否定所傷害過,所以,他們的表達首先啟動的肯定不是我們的感動,而是令我們的心理預警機製快速啟動,預警啟動的是防備,防備所抵禦的通常是假想中即將到來的傷害,狹隘與陰暗齊刷刷出動也就在所難免,隻要狹隘陰暗一旦參與,接下來的場景肯定美不到哪兒去。時過境遷這個詞,用在命運上,是一種無奈的蒼涼,用在感情上,則是一種殘酷,所以,那些被丟掉的感情麥穗,就任它丟了吧,繼續前行是唯一選擇,隻有這樣才能確保尊嚴安然無恙。
當女人在感情失意時回頭曾被自己拒絕的深情男人,除了相互撓癢生理需要,她一定得不到感情上的溫暖慰籍,輕則是被暗暗奚落嘲笑:你也有今天?讓你當初有眼不識金鑲玉;重則是一頓痛心疾首的尊嚴作踐。所以,無論感情有多失意,女人都不要回首某道感情宴席上某道被自己忽略過的菜,因為,它不僅在時過境遷後變質了,會吃壞你的肚子,讓你狼狽不堪,從而貶值了你的生命質量。
還有,你必須端正對自己的態度,沒有可以被他人處理的人生,隻有被自己廉價處理了的人生,人要先自尊,才能在他人那兒獲得尊嚴。
您好!
我是個公務員,男朋友也是,我們談了5年的戀愛,男朋友比我大兩歲,最近他家催他結婚,可是我媽媽一直不喜歡我男朋友,說他配不上我,各個方麵,學曆、相貌、家庭等等,要是我和男朋友結婚,她就不認我這個女兒。前一段時間,我和高中同學聚會,那些成家的女同學,一個個都找了不錯的老公,有些甚至還找了博士,年薪二三十萬。聚完會後,我就和男朋友發脾氣,罵他不長進,這輩子也不可能有出息。
從目前的發展來看,我肯定比男朋友好,我現在已經是副科了,而且最近就會升為正科,而男朋友就是個普通的辦事員。我們在一起,男朋友什麼都聽我的,都讓我拿主意,可以說是百依百順。
男朋友家的條件很是一般,普通的工人家庭,買房的話,隻能出個二手房小偏單的首付。結婚就一次,我希望他們買新房,男朋友父母說,買新房可以,不過,我得出一部分首付,房本上寫上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再或者,他們去借錢,這錢,我和男朋友結婚後幫著還。聽了他們的話,我有些無語。他們這是在娶媳婦嗎?
我有些想分手,可是又擔心:我今年29歲了,長得一般,還有些微胖。最為主要的是我的第一次給了我男朋友,而且還打過胎,要是我和男朋友分手的話,我擔心未來的老公介意。另外,我子宮比較特殊,懷小孩特別容易流產,這事我和男朋友說了,男朋友說,不行就領養一個。聽了男朋友的話,我很是感動。我子宮特殊的事,男朋友沒告訴他父母,擔心他父母不同意我們結婚。這也是一個定時炸彈!
我現在應該怎麼辦?是拿出錢來買房把這婚給結了,還是和男朋友分手? 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