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的處理很快。
林輝熠數罪並罰——冒領功績、瀆職、濫用職權、參與毆打(盡管未直接動手,但他是主使者),加上調查中可能發現的其它問題,被判處了重刑,鋃鐺入獄,他所謂的“上麵有人”在鐵證和首長的關注下,沒有泛起任何浪花。
顧婉瑩作為同謀,偽造文件、協助冒領功績、作偽證,同樣難逃法律的製裁,被判了不短的刑期。
我所有的功績都被恢複,榮譽和獎章也重新頒發給了我,由首長親自授予。
但那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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