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把我帶回了局裏。
由於整件事玄乎其玄,我口中的催眠符和巷口的拍攝者都查無實據,所以陳豔楠對於我是罪犯同夥的指控也不生效。
可是,由於我的確報了“假”警,又一直在巷子口阻止人通行,最終警方還是以擾亂治安罪把我拘留了三天。
我在牢中仔細回想上一世的事,和今天的事。
明明巷子中間是有一個催眠符的,我上一世就是因為看了那個符才中招。
難道這一世犯罪分子計劃有變,沒有來犯案,所以巷子裏沒貼催眠符?
可如果沒有貼,陳豔楠又為什麼會在巷子裏脫衣服?
陳豔楠剛離開巷子,警察就趕到了,巷子裏已經沒有催眠符了。
除非,陳豔楠自己把催眠符拿走了!
可是為什麼?
是催眠符的指令會讓受害者順手撕下銷贓?還是,陳豔楠就是同夥?
可如果她是同夥,他們察覺到我報了警,直接讓巷口的人跑不就好了嗎?
就算巷子裏留下了催眠符,單憑這個證物也抓不到他們。
為什麼非要讓陳豔楠去巷子裏走一圈,還脫了衣服呢?
我努力回想,上一世被催眠後,我有隨手揭下催眠符嗎?
可被催眠後大腦失去意識,這些細節根本不記得了。
三天後,我被釋放出獄。
一路上,路人看向我的眼神充滿鄙夷。
每個人都躲著我走,還有人一邊看著我一邊和旁邊的人耳語。
手機充電開機後,在桌子上瘋狂震動。
收件箱裏塞滿了辱罵短信。
【婊子,和男朋友一起獵殺女孩,是人嗎?】
【你這種人就該下十八層地獄!】
【你媽不會是和狗交配才生下你這種敗類吧?】
各種不堪入目的話語不斷飄在眼前。
我顫抖著打開抖音,搜索我的名字,果然看到陳豔楠聲淚俱下指控我的視頻。
“那天我有急事要辦,可是那個趙曉彤卻擋在巷子口,不肯讓我過。”
“她故意挑釁我,說什麼她就是王法,她不想讓我過我就過不去。”
“看她那刁蠻樣,我本想算了,繞就繞一下吧。”
“結果看我要走,她又激將我,說我慫貨,比她家的狗還聽話!”
“我一時上頭,就推開她進了巷子,沒走幾步意識就迷離了。”
“當我再次清醒時,我發現自己竟然脫光了衣服,走到了巷子另一頭,恍惚間我好像還看到有人舉著手機拍我,拍完就跑了!”
“網友們替我做主,這分明是趙曉彤夥同他人給女性設的局!”
“他們選好地點,趙曉彤就在另一頭假裝無辜,她報警是為了讓大家覺得她是好人,覺得受害者是因為不聽勸活該,好讓大家把罵聲都對準受害者!”
“可惜我沒有證據,警察拘留她也隻是因為擾亂治安罪。”
“我現在每天心驚膽戰,就怕我的視頻會在網上傳播,那我怎麼見人啊!”
視頻裏,陳豔楠痛哭流涕,瞬間引起大波同情。
【該不會是什麼新型嬌妻,為了滿足男友的偷窺欲幫忙釣魚吧?】
【犯罪分子都知道先報警撇清自己了,手段真牛,真不要臉。】
【同為女性居然用這種方法羞辱自己的同胞,這種人就該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