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這荒唐的訴求,我笑了。
真是一群法盲。
不出意外的,法官駁回了他們的訴求。
“李芳女士未到退休年齡,且身體狀況良好,子女可酌情減少贍養費金額——周晴應每月支付500贍養費。”
“至於王康臣的遺產,他生前做過公證,周晴女士是唯一合法合規的指定繼承人......”
不出意外的,他們敗了。
法官還提醒道,若是他們再騷擾我,我有權追究他們的責任。
一敗又敗。
林悅有些崩潰了。
走出法院時,她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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