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離了那棟別墅。
我和沈川的離婚官司很快就處理完了。
因為他已經一無所有了,而且罪證確實鑿鑿。
我分到了他僅剩的一點財產。
雖然不多,但足夠我開始新的生活了。
後來,我聽說,沈川因涉嫌涉嫌經濟犯罪,證據鏈完整,已被有期徒刑十五年。
白薇和那些男子,也因聚眾淫亂、故意傷害等罪名,被判了重刑。
林謙來找過我一次。
他把一份文件遞給我,是他收購重組了沈氏集團後,成立的新公司的股權轉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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