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十二歲那年冬天,我爸因為腿腳不便,在幫人搬運年貨時,從結冰的台階上摔下,後腦重重磕在水泥棱角上,沒等送到醫院人就沒了,那一年,他還不到四十歲。
為了供我讀書,為了償還我爸去世欠下的零星債務,我媽開始拚命。
她白天在鎮上的紡織廠做最累的擋車工,三班倒,晚上回來還接手工活,穿珠子、糊紙盒,常常做到深夜。
長期的勞累和營養不良,加上喪夫的悲痛,徹底拖垮了她的身體,我還沒考上高中,她人也走了。
想起十五年來的種種,我開始用鍵盤敲幾下一行又一行的文字。
“我鄭雯在此實名舉報,留學申請人王鵬之父王守仁,涉及嚴重侵占他人財產行為,我可提供書麵證據。其家庭道德基礎存在重大瑕疵,不符合貴校對學生家庭背景的誠信要求。”
相關工作人員的電話很快就打了過來,一接通就是十分嚴肅的語氣,“鄭雯女士,需要向您提醒一下,虛假舉報是違反法律法規的。”
說是提醒,更像是警告。
可這個場景我已經在心裏演練了無數遍,我啟唇緩緩開口,“我明白,我能保證我所說的每句話都是真的。”
我將事情的起因經過都告知對方,並表示若有需要,可以提供借條的原件進行檢驗。
“我明白了鄭女士,我們學校會對申請人信息進行再次核驗,感謝您的舉報。”
掛斷電話,那“嘟嘟”聲響讓我還有些沒反應過來。
十五年來,我等了太多次這樣的機會。
我爸剛去世那年,我媽拉著我,揣著那張已經有些發軟的借條,去找過村裏的長輩。
可王守仁那時已經是村裏有名的能人,而我們家因為經常找人借錢而很不受待見,他們對我的訴求,隻是定義成我家為了要錢,胡編亂造、汙蔑人王家。
後來我學費不足,我奶奶讓我找王守仁要錢,我也換了說法,“那幅畫就當丟了,王叔叔你按照折價還給我好嗎?”
結果是我被他踢飛,然後被一疊十元鈔票砸到臉上。
那天我滿心歡喜地撿起每一張十元鈔票,一張也沒敢落下,可結果數了又數還是隻有三百塊錢,僅僅夠我一趟去學校的路費。
電話掛斷後,房間裏隻剩下我沉重的呼吸聲。
我關掉舉報網頁,心情逐漸從激動變為平靜,又有些興奮。
幾天後,村裏的風向就變了,開始有人提起王鵬留學手續一直沒辦下來的事情。
起初他們都認為是王守仁那些生意上的對家搞鬼,但他找人去打聽之後,卻得知被舉報的原因是“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於是,來找到了我。
我家的小平房第一次聚集這麼多人,想當年村裏人為了不得罪王守仁,連喪事都不肯上門幫忙,可現在一聽說王守仁要來找我家算賬,紛紛放下農活前來助陣。
一群人浩浩蕩蕩來時,我正蹲在家門口削土豆皮。
曾經對我家避之不及的表叔靠了過來,試探性問我,“雯丫頭,你王叔叔家兒子王鵬要出國留學的事情,聽說了嗎?”
“也不知道哪個殺千刀的,居然去舉報王鵬家侵占財產。”
我頭都沒抬,默默“嗯”了一聲,然後開口,“可這是事實不是嗎?”
下一秒,王守仁他老婆林翠香就大喊了一聲,然後抬腳踢飛了我手裏剛削好皮的土豆。
“你這死丫頭,果然是你去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