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拿起判決書,開始宣判:
“林婉與陳景離婚,林婉獲得百分之八十的財產,獲得撫養權,陳景每月支付五千元的撫養費至孩子十八歲。”
“王翠芳賠償林婉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共五十萬元。”
“王翠芳行政拘留10日,罰款兩千元,需在事發平台致歉三十天。”
法官話音剛落,陳景便大喊大叫:“憑什麼!”
“老子憑什麼要給這麼多錢!”
法官並未搭理他,宣判過後便直接結束了庭審。
法警死死的摁住陳景,把他壓住。
我走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