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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電話,叫來了我的律師。
隨後開了口:
“第一,賠償。”
“我被偷的所有快遞原價,我的律師費,以及因為你們的網暴和騷擾,對我造成的精神
損失費。總共,三十萬。”
張阿姨的臉色瞬間蒼白,嘴角抽搐了一下。
她的律師連忙點頭:
“沒問題,孟小姐,隻要您簽諒解書。”
“第二。”
“我不想再看見你們。我要求你們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並且承諾永不踏入本小區,永
不出現在我方圓五公裏內。”
張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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