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開庭的日子到了。
法庭上,陸澤有條不紊地呈上了一份又一份證據。
我父母的轉賬流水,證明了我在購房款中占絕對大頭。
齊名軒親手提供的“投名狀”錄音,坐實了齊立民對我長期的精神控製和意圖轉移財產的惡行。
再加上壓倒性的社會輿論。
齊立民的辯護律師,幾乎沒有任何反擊的餘地。
結果,毫無懸念。
我大獲全勝。
法院判決,這套價值八百萬的房子,7.5%的產權歸我所有。齊立民必須在判決生效後的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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