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沒有給沈君言一個完整的家,我一直對他心存愧疚。
從小到大,隻要是他想要的,我都會想盡辦法弄來給他。
他當時說要娶林桂枝,我是不同意的。
因為無論是從個人還是家庭,兩人相差實在是太大。
沈君言碩士,林桂枝初中都沒讀完;
沈君言在私企擔任項目經理,林桂枝在餐廳當服務員,戀愛後更是再沒上過班;
我是外企高管,有房有車有存款,而林桂枝的父母靠打牌為生,過著饑一頓飽一頓的日子。
我問沈君言:“你為什麼想和林桂枝結婚?”
他說:“因為她長的漂亮,我愛她,沒有她我活不下去。”
既然都這麼說了,我有什麼辦法,隻能同意這門婚事。
而這場婚禮,更是花了我近半輩子的存款。
彩禮88萬,房子180萬,車子30萬,寫的都是林桂枝的名字,還特意標注了自願贈予四個大字。
另外還有上車禮、下車禮、改口費、離娘錢等雜七雜八的費用。
總計算下來,差不多得有350萬。
婚後,林桂枝更是提出,讓我每個月給她兩萬塊錢生活費的想法。
理由是我要上班,以後沒辦法幫她帶孩子。
她得有錢備孕、有錢產檢、有錢生孩子、有錢去月子中心、有錢請月嫂等等。
我問她:“孩子是你小兩口要,不是該你倆出錢嗎?為什麼要我出?”
她笑著說:“因為我是給你們家傳宗接代呀!”
我無語,孩子又不跟我姓袁,怎麼就算給我傳宗接代了?
但架不住沈君言在我耳邊軟磨硬泡,最後,我不得不答應了這個無理的要求。
我以前覺得退一步海闊天空,而現實告訴我,退一步隻會讓對方蹬鼻子上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