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時是富二代,我在跟他處對象的時候就知道。
如今宋氏集團在他的管理下,風生水起,很快就要上市。
看來宋時確實是個經商之才,可是還是跟以前一樣自戀。
他總以為身邊的女人跟他搭訕,跟他在一起就是心機女。
圖財圖色。
所以他喜歡玩戀愛通關遊戲。
隻有能經得起遊戲考驗的,才能成為他的結婚對象。
所以一群群女生前仆後繼參加他的遊戲,均以失敗告終。
我呢,不圖財,就圖色。
誰讓宋時全部長在我的審美點上呢。
我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他的場景。
他站在晨光裏,碎金般的陽光漫過發梢,勾勒出柔和卻又利落的下頜線。
眉骨立體如刀刻,眼睛卻圓圓的亮晶晶的。
嘴唇粉粉嫩嫩,一看就很好親。
明明他隻是隨意站著,可是那份清秀陽光幹淨,卻讓周遭的其他大帥哥都成了模糊的背景。
於是我毫不猶豫地展開了對他的追求。
他看我邋裏邋遢,一副花癡的樣子,可憐我,就針對我製定了愛情通關遊戲。
從此,我的世界有了粉紅泡泡,卻也暗無天日。
哪怕他占有美男的身子,也不能緩解我內心的憋屈。
戀愛三年,他送我禮物,隻在拚夕夕上買。
我嫌質量不好,他說能用就行。
他和我約會吃飯,隻吃路邊攤。
我嫌棄不好吃,他說餓我三天,吃嘛嘛香。
更過分的是,我生日那天,他不陪我陪初戀。
給我發個6.66元紅包,並配文【生日快樂666】。
陪初戀逛街,他卻大方轉了66萬給她隨便買。
我提出分手,他說我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
說我是個拜金女。
於是,我果斷提出了分手。
而宋時分手不到一個月,就和許薇訂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