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一切都毫無懸念。
王浩砸車的視頻、威脅我的錄音、劉莉的倒戈證詞、王強縱火未遂的監控錄像......
完整的證據鏈,讓王家的任何辯駁都顯得蒼白無力。
最終,法院宣判。
王浩,因故意損害巨額財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王強,因縱火罪(未遂),情節嚴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賠償部分,法院判決王浩和他的妻子劉莉,共同賠償我車輛維修費、鑒定費、以及項目延期造成的商業損失,共計2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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