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我盛裝出席,帶上我的代理律師坐在原告席上。
而江林澤和江母以及賀秀蘭坐在被告席上,對著我怒目圓瞪。
我挑釁地挑了挑眉毛,讓律師將他們買水軍造謠我,並且利用ai換臉,傳播淫穢視頻的證據上交給審判長。
在雙方律師的一番唇槍舌戰下,最終審判長判定我們勝訴,並且以誹謗罪,傳播淫穢罪,侮辱罪,私闖民宅罪以及迷奸罪判處了六年有期徒刑。
並且他們要賠付我的裝修錢將近五十萬。
而江母和賀秀蘭作為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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