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時間,天翻地覆。
李文博和張浩因商業詐騙、職務侵占等多項罪名,被判入獄二十年。
沈江河徹底破產,那個情人發現他一無所有後,打掉了孩子,消失得無影無蹤。
他因為在大廳毆打孕婦,被拘留了十五天。
出來後,找不到工作,又好麵子不肯幹體力活,最終淪落到在天橋底下跟流浪漢搶地盤。
而我,轉入了本市最好的國際學校。
媽媽沒有再逼我“裝窮”,但那段經曆,重塑了我的性格。
我不再是那個會因為同學嘲笑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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