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出薔薇屋,老隊長接到了邱楚義的傳呼。
邱楚義找到了那個鄰居。
那個鄰居表示,照片的男人確實很像當時看到的兩個男人中的一個。
由於時間過去一個多月了,他也不能完全確定。
鑒於薑浩有偷竊前科,疑似在宋家附近出現,以及他突然有錢去了薔薇屋找小姐,甚至給對方買衣服,他和苗鵬飛極有可能利用在牌屋跑腿的機會挑選目標,然後潛入對方家中行竊。
宋玉勇就是他們選中的目標。
鄰居所說的時間與薑浩突然有錢的時間非常接近,說明薑浩和苗鵬飛極有可能潛入了宋家行竊,他所謂的發了小財指的就是這個。
既然有了成功行竊的經驗,且宋玉勇並未報警,他們就可能進行第二次,甚至第三次,這也可能就是他所謂的大生意。
如果他們就是凶手,那麼這極有可能就是一場因為行竊而引發的滅門縱火案。
案發那晚,他們潛入宋家,再次行竊。
行竊過程中,胡麗娟母女或者宋昊發現了他們,他們被迫殺人,在下樓逃離的過程中,意外遇到了打牌回家的宋玉勇,他們又將宋玉勇殺害,隨後縱火逃離。
考慮到案發後,薑浩和苗鵬飛不僅沒有再來牌屋,現在更是去向不明,二人的作案嫌疑陡然增加。
在進一步的偵查之中,我們了解到苗鵬飛在案發之前曾經回過老家。
我們也輾轉找到了苗鵬飛的一個發小。
這個發小沒有正經工作,平常就是倒賣東西。
據他說,一個多月前,苗鵬飛突然找到他,說是自己手上有一塊手表和一對金鐲子,準備出手,又害怕被騙,就想讓他幫忙看一看。
他笑著問苗鵬飛東西是哪裏來的,苗鵬飛說朋友送的。
最後,他幫忙聯係了表店和首飾店,一共賣了一萬一千塊錢。
苗鵬飛拿了一萬塊,剩下的一千給了他。
突然得來的手表和鐲子極有可能就是二人從宋家偷竊而來,由於害怕被人發現,就由苗鵬飛帶回了老家這邊賣掉了。
這也更加印證了我們的猜測。
薑、苗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老隊長安排警力在本地進行排查的同時,也向相鄰市縣發送了協查通報,排查二人的人員軌跡。
就在各市縣緊鑼密鼓地排查之時,薑浩和苗鵬飛竟然回到了出租屋,負責蹲守的民警直接將他們抓住了。
麵對警方的訊問,薑浩和苗鵬飛很快承認,他們確實曾經在一個月前潛入過宋家偷竊的事實。
薑浩表示,他和表弟苗鵬飛在牌屋跑腿,賺點生活費。
牌屋裏人員混雜,有普通上班的,有社會人員,有附近的住戶,也有像宋玉勇這樣的有錢人。
宋玉勇人不錯,每次過來,不論輸贏,都會讓他們“吃喜兒”。
也是在這時候,他們了解到宋玉勇是製衣廠的老板,住著二層小樓,還有一輛私家車。
薑浩就萌生了偷竊的想法。
他和苗鵬飛說了說,二人一拍即合。
薑浩解釋道:“我和小飛說,就偷一點東西,千萬不要多拿,我們也害怕偷多了,宋玉勇或者家人發現了,會報警。”
一切如薑浩所說,他們了解了宋玉勇的日常行程,就在他家附近踩點。
也就是那時候,鄰居看到了他們,還向胡麗娟提起了。
沒多久,二人就趁著宋玉勇不在家,胡麗娟也外出買菜的機會翻牆潛入了那一棟二層小樓。
他們在二樓最東側的臥室裏找到了放在抽屜裏的一塊手表和一遝現金,還有放在櫃子抽屜裏的首飾盒以及一個保險箱。
最後,他們隻拿走了那塊手表,半遝現金、兩條金項鏈和一對金手鐲。
薑浩說,就算宋玉勇和胡麗娟發現了,他們也不會認為進入了小偷,如果真的來了小偷,自然會把東西全部偷走,怎麼還會留下一部分呢!
更何況,宋玉勇有錢,這些東西對他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這樣,也能方便他們下一次再來。
他們自然提前做好了防護措施,沒有留下任何指紋。
一切如他們所料,宋玉勇和胡麗娟在發現手表、首飾丟失之後並未認為就是遭了賊,或者說認為遭了賊,也沒有報警。
偷竊之後,他們準備將手表和金貨出手,又害怕被人騙,苗鵬飛就說他在老家有一個朋友,讓他幫忙。
就這樣,苗鵬飛將手表帶回老家,倒手賣了一萬塊,薑浩則把金項鏈和金手鐲賣給收金貨的販子,也賣了五千塊。
拿了錢之後,他們就不去牌屋了。
薑浩請朋友吃飯,還去了薔薇屋消費,也在那裏認識了小姐小雪。
薑浩供述說,苗鵬飛說既然有錢了,不如去省裏的大酒店找一找更漂亮的小姐,他也同意了,二人就一起坐車去了省裏。
他們去了兩家大酒店,也找了漂亮的陪酒小姐,在將錢花幹淨之後,又回來了。
二人供述基本一致,薑浩直呼:
薑浩連連辯解:“警察同誌,就算我們敢偷東西,就算我們被發現了,最多就是蹲了拘留所,我們何必殺人呢,那是殺人啊……”
尤其是那一句“那是殺人啊”,也讓我猶豫了。
他說得沒錯。
畢竟,那是殺人。
殺人,還是滅門,怎麼可能是隨隨便便就可以做的。
我看向了老隊長,老隊長隻是麵無表情地合上了本子。
後來,我到了老隊長的年紀,經曆了太多的罪案,仍舊會想起薑浩說的那句“那是殺人啊”。
為我當時的感慨,也為我多年後的感觸。
沒錯,那是殺人啊,怎麼可能有人去做。
確實,那是殺人啊,還是有很多人去做了。
隨後,老隊長聯係了省城公安進行了協查,確定滅門慘案發生之時,薑浩和苗鵬飛確實在省城。
雖然具備作案動機,但是不具備作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