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我嫁你媽!知道自己說話難聽你還說,賤不賤!”
我一聲怒吼懟得原本打算和稀泥的老太婆一句話都不敢說。
話音剛落,巡邏的警察到了。
“都靜一下,怎麼回事?”
我冷眼看著趙清風一夥人朝著警察哭哭啼啼地控訴我,添油加醋的言辭中把我說的比陳世美、潘金蓮還不如。
“賴在我家不走,我拽著你的手趕你走。在你眼裏,叫執手共話,是肌膚之親?”
“傻逼,時代變了。”
“知不知道現在有個東西叫監控。”
對麵的趙家父女兩個一聽我這話頓時傻眼了。
我嗤笑一聲,在手機裏調出客廳監控遞給警察同誌。
警察看完了都想報警。
無語地訓斥道:
“是你死皮賴臉在別人家裏不走,人家沒報警就算客氣的了。”
“抓了一下手攆你走,就叫有肌膚之親啊!”
“那你要是以後握個手得求娶多少人!”
一聽這話,圍觀群眾也傻了眼。
任誰都聽得出來,這就是在耍無賴要錢。
剛剛還站在道德製高點那群老婆子一個個都不說話了,默契得悄沒聲地散了。
“傳統什麼傳統!你這就是鬧事!”
“再有下一次,你們幾個就在局子裏過新年吧!”
警察一發話,他們也不敢再鬧下去了。趙清風幽怨不甘地看了我一眼,一旁的趙父連拽了好兩下才把他帶走。
但這件事遠沒有結束。
自從這天以後,趙清風就跟話本裏的古風怨婦一樣,日日在我家門口唱一些很難評的古風歌曲:
“小生不才,未得姑娘青睞,擾姑娘良久,姑娘勿怪。姑娘向北走,小生向南瞧,此生就此別過了,難以忘懷。”
旁人一攔,趙清風就放話道:
“小生乃是長情之人。”
“要麼任姑娘願意嫁我,要麼給五萬塊錢的賠償金。不然小生我就唱死在你家門口!”
報警也沒啥用,警察總不能因為趙清風唱歌就把他抓進去吧。
別說我了,家裏的狗都快被煩的吃不下飯了。
熬了三天,簡直是鈍刀子磨死人。
我也算是受不了,終於朝趙清風點了點頭。
讓他回家等我,明天就定親!
甚至當著他的麵請了舞獅隊。還許諾,明天我要敲鑼打鼓、拿著喇叭大張旗鼓地去,保證讓他全村人都知道。
我媽一聽這事,連忙勸我:
“寶啊,這男的嫁不得。這一百萬的嫁妝就是活生生趴在你身上吸血,還要兩套房。”
“這男的簡直一點臉都不要了!”
“你這還請了這麼多人、要鬧出這麼大動靜,等明天你後悔都來不及!”
我拍了拍我媽的手,笑道:
“媽,誰說我要嫁他?”
“記得把全村都叫上。明天,可有一場好戲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