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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能證明!”
刁丹丹眼中閃過狡黠得色,貌似勝券在握。
在她的指引下,大部隊又浩浩蕩蕩地來到了我家的車庫。
“喏!”
她伸出手指,果斷地指向那輛老舊的比亞迪。
“鐘盛每次都是把裹腳的白布放在車座底下,讓我在沒人的時候自己去取。”
刁丹丹對我家的車倒是熟悉。
也對,她剛剛入隊那會兒,還沒申請到宿舍。
每天訓練都要從偏遠山村裏坐驢車,換公交,再步行,輾轉兩個多小時到訓練基地。
老公心疼她一個小女孩不容易,便主動每天開車接送她往返。
那段時間,老公每天都是起早貪黑,熬出了大大的黑眼圈,卻從未跟她家要過一分錢油費。
這樣操心勞力,換來的是什麼呢?
由於還沒有搜查令,警官非常客氣地詢問老公是否同意他們檢查車輛內部。
“查,你們盡管查!”
老公氣得臉紅脖子粗,為了自證清白恨不得把車拆了。
十分鐘,二十分鐘,三十分鐘......
然而,直到兩個小時過去,物證還是一無所獲。
警察連汽車輪胎的花紋縫隙都拿手電筒照著仔細看了,別說大捆布條,連一根白線也沒找到。
帶頭的警官費力地從車底爬出來,滿頭大汗地發問。
“你確定,沒有記錯地方?”
刁丹丹臉色有些蒼白,兩隻手緊張地絞著衣角。
“可能......也許......鐘盛把布條藏到別的地方去了吧......”
警官有些無語,叉著腰問她還有別的物證可以提供嗎。
刁丹丹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我心裏卻清明極了。
鬆開牽著老公的手,在他詫異的目光中,我不慌不忙掏出手機,啪”的一聲拍在車後蓋上。
“物證,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