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業,是站於是非得失之林的,雖然譽之者說什麼無冕帝王,三千毛瑟;亦自詡為不畏強暴,有聞必錄。但闖起禍來,卻是很大的,在中國,先是有在上海發生的《蘇報》案,使到章炳麟、鄒容的吃官司,後又有邵飄萍、林白水在北京罹殺身之禍,這種文字獄可不小呀;但是在我進入上海的新聞界時期所謂《申》《新》《時》三大報紙的老板,都是小心謹慎,自保身家,不敢惹禍。專製政府雖痛恨報紙,而不庸諱言,報館亦恃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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