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我記事起,妹妹就是一個很乖巧懂事的人。
小時候家裏窮,爸媽外出打工,隻留下我和妹妹相依為命。
妹妹會用自己攢下的零花錢每一顆糖,自己隻舔一下就拿給我。
“姐姐,我不愛吃糖,你吃。”
冬天沒有柴火,妹妹自己跑去後山撿樹枝燒火取暖,自己的一雙手上滿是凍瘡,還把僅有一副手套給我戴。
我推脫,妹妹卻說自己年紀小火力旺,不怕冷。
開始上學後,我受到了全班同學的孤立,他們都說我有娘生沒娘養。
妹妹抄起轉頭就把帶頭的人開了瓢。
自此之後再也沒人敢對我說三道四。
然而十歲那年,爸媽為了錢竟然把妹妹賣給了別人。
我哭了很久,卻被爸爸扇了一巴掌,
“哭什麼哭!小夢以後就是別家的人了!”
隨著慢慢長大,對於妹妹的記憶開始變得模糊。
直到爸媽出車禍雙亡,妹妹一身黑衣出現在葬禮上,我們才又重聚。
我以為我們可以重新開始,過上平凡的日子。
直到警局將我叫回,說我妹妹極有可能是殺人凶手。
我曾偷偷調查過她滾過床的那些案子。
第一對,新婚第二天,新郎開車撞死新娘後自殺,現場慘烈。
夫妻倆名下的財產,雙方家屬一致給妹妹繼承。
第二對,新郎挖掉新娘雙眼。
新娘徹底瘋了,新郎被判無期。
妹妹本來視力模糊的雙眼竟奇跡般的恢複了。
第三對,新娘燒死新郎全家。
新郎家屬不僅不追責,反而跪地感謝妹妹。
不僅如此,雙方家屬甚至會散盡家財,聘請最好的律師為妹妹開罪。
所有的案子,從法律上講,都和林夕沒有直接關係。
可我作為警察的直覺,瘋狂地向我叫囂—她就是凶手!
我怕得渾身發抖。
我衝進房間,拿起手機顫抖著撥通了我未婚夫許家銘的電話。
“家銘,絕對不能讓我妹當滾床童子,你讓你爸媽趕緊將訂單推掉!”
電話那頭沉默片刻,
“玥玥,你是不是瘋了?”
“你妹妹親自給我們滾床,這是多大的福分啊,別人求都求不來。”
我徹底愣住,
“家銘你在說什麼?難道你不知道小夢滾過的床都會出事的嗎?”
許家銘的語氣愈發不耐煩:
“能出什麼事?趙玥,你沒必要這麼自私吧!”
“你妹妹是你唯一的親人,她想用自己的方式祝福我們,難道這樣你也不願意嗎?”
我還沒來得及張口解釋,對麵傳來許家銘媽媽的聲音。
“趙玥你什麼意思?我們許家能請到你妹妹滾床,那是祖上積德!”
“你別不識好歹!你要是敢攪黃了這件事,就別想進我們家的門!”
“當初要不是因為你妹妹,我絕對不會答應這門親事!”
說完電話被狠狠掛斷。
我癱坐在地上,深深的無力感讓我徹底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