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了兩年戀愛,我一直以為我們能走到最後,才忍受那麼久。
可原來,溫柔體貼的“好男友”,隻是乖巧聽媽媽話的“乖寶寶”人格的邊角料罷了。
那天晚上,我們大吵一架。
直到我叫他們滾出去。
江浩然才服軟,說他隻是太害怕失去我了。
我不想自己心軟,就將一切又告訴了林悅,想問問她怎麼看。
【悠悠,我給你叫了個搬家公司,明天就搬出來吧,先住我那,錢不夠我這有。】
那一刻,我五味雜陳。
又如釋重負。
其實,我心裏早就有答案不是嗎?
好的朋友隻是會照射出真實的我。
但是這個家是我的,我憑什麼搬出去呢?
如果和江浩然需要冷靜,那他媽是必須得走。
和他媽下了最後通牒三天內趕緊離開,不然我報警了。
隻是比心狠,我還是比不過他們娘倆。
那天是我二十六歲的生日,也是我們公司一年一度的年會。
我拿出壓箱底的星空藍晚禮服,還預約了化妝師。
劉蘭看到後,直接把那件禮服搶了過去。
“穿這個?你想幹什麼?年會那麼多人,還有你們領導,你穿成這樣,是想勾引誰?還要不要臉。”
她從自己帶來的行李箱裏,翻出一條暗紅色、款式老舊的連衣裙扔給我。
“穿這個!喜慶,長輩都喜歡。”
我看著那條裙子,笑了。
“我不穿,你沒資格要求我。”
“你說不穿就不穿?由不得你!”
劉蘭叉著腰:“今天你要是敢穿那件狐狸精的衣服出門,我就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