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變法雖然以失敗告終,但其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卻是深遠的。張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號太嶽,安徽鳳陽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考中進士,隆慶時與高拱同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萬曆初年,代替高拱成為首輔。
明神宗當時年幼,張居正主持一切軍政大事,在當政10年期間他實行了一係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清查了地主隱瞞的田地,推行一條鞭法,改革賦稅製度,使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