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王將土地分給諸侯,諸侯又在自己的封疆內,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進而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在此過程中,卿大夫和士都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像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即“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就是西周的分封製度。
西周統治者為了維護統治,實行“封土建國”政策,按疆土距京城的遠近,把土地及土地上的人民賜予分封者(多為諸侯),使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履行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並治理諸侯國,保衛國家。張豈之認為:“西周的分封製稱為封建,即封邦建國。分封製即狹義的封建,但又不等同於‘封建’。是了為保證王室的強大,拱衛王室,而對各諸侯國有效控製,加強統治。”
周天子通過分封製,加強了對地方的統治,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建立了遍布全國的交通網絡,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使西周成為了一個延續百年的強國。分封製還擴大周人的勢力範圍;確立了周天子天下共主地位,使周王朝的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同時,分封製還使周的文化形式得以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密切了周人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係,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
雖然分封製加速了全國經濟的發展,利於當時政治秩序的穩定。但在西周後期,隨著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衰弱,分封製遭到破壞;分封製反而加劇了各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同時,還進一步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後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並弱國的情形,周天子的權威被逐漸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