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戰,若敵人來降,必要察其真偽。遠明斥堠(1),日夜設備,不可怠忽。嚴令偏稗(2),整兵以待之,則勝,不然則敗。法曰:“受降如受敵。”
後漢,建安二年,曹操討張繡於宛,降之。既而悔恨複叛,襲擊曹操軍。殺曹操長吏(3)及子昂,操中流矢(4)。師遷舞陰,繡將騎來,操擊破之,繡奔穰與劉表合。操謂諸將曰:“吾降繡,失在不便取質(5),以致於此。諸卿觀之,自今以後,不複敗矣。”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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