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帶兵之人,第一要才堪(1)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汲汲(2)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兵之才,不外公、明、勤。不公不明,則兵不悅服,不勤,則營務巨細,皆廢弛不治,故第一要務在此。不怕死,則臨陣當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為名利而出者,保舉稍遲則怨,稍不如意則怨,與同輩爭薪水,與士卒爭毫釐,故又次之。身體羸弱者,過勞則病,精神短乏者,久用則散,故又次之。
四者似過於求備,而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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