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竊(1)疑古人論將,神明變幻,不可方物(2)。幾於百長並集,一短難容。恐亦史冊追崇之詞,初非預定之品,要以衡(3)材不拘一格(4),論事不求苛細。無因寸朽而棄連抱(5),無施數罟以失巨鱗(6),斯先哲(7)之恒言,雖愚蒙(8)而可勉。
【注釋】
(1)竊:私下。
(2)方物:想像。
(3)衡:衡量。
(4)格:標準。
(5)連抱:數人聯手才能抱住,比喻樹木粗大。
(6)數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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