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情是說話中的必備,但一定要講究“度”。人有時非常感性,容易衝動,如果不對感情加以自我控製,正所謂“過猶不及”,任憑情感泛濫,會讓人厭惡,顯得虛偽輕浮。心理學家卡洛·塔維斯說:“不僅應該認識坦白之必要,而且要知道什麼時候才應該坦白,坦白到什麼程度。”不分對象、不顧場合的真情流露是要付出非常昂貴的代價的。
前蘇聯已故領導人赫魯曉夫曾在聯合國大會上作過一次演說,感情充沛,內容豐富,本應收到很好的效果。可他在激動之中忘乎所以,竟脫下一隻鞋拿在手裏,代替手掌在講台上使勁拍打,一時全場嘩然。無獨有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滑稽演員卓別林曾受邀去華盛頓作抗擊法西斯公債募購演說,聽眾人山人海,卓別林也情緒激昂。由於他過於興奮,竟從臨時搭起的講台上滑了下來。這還不說,他又一手抓住身邊一位女明星,觀眾為之嘩然,莊嚴肅穆的募捐險些成為一場鬧劇。
無論有聲語,還是勢態語,都講求自然、簡明,富於變化,與情感的表達相宜適度。“不及”與“過度”都是不可取的,甚至是失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