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在蘇姐的陪同下,我見到了王律師。
他聽完我的敘述,看了我提供的所有證據後,表情嚴肅。
「張小姐,你放心,這個案子證據鏈非常完整,勝算很大。」
我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我父母劉桂芬和張默,歸還我工作十年來,以各種名義轉走、拿走的全部工資。
共計八十七萬三千六百元。
我提供了過去十年的所有工資流水、每一筆給家裏的轉賬記錄。
以及劉桂芬每次發完工資就要求我「上交清零」的聊天記錄。
證據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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