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冷靜地開口:
"林嬌嬌同學,你涉嫌誹謗罪和網絡詐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你非法募捐的金額已達五萬元,這屬於數額較大,將麵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嬌嬌被兩名警察架著胳膊往外拖,她突然像發瘋似的掙脫開來,撲通一聲跪在我麵前。
"蘇玥!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她涕淚橫流地抱住我的腿,
"求求你放過我吧!我爸媽身體都不好,要是被學校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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