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我們贏了。
有清晰的銀行轉賬記錄和第三方人證,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法院最終判決,陳宇需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償還我們128萬元的借款本金,以及從起訴之日算起的利息。
判決書下來,陳宇和劉莉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還款,我們立刻申請了強製執行。
很快,陳宇名下的工資卡被凍結,每個月隻給他留下城市最低標準的基本生活費。
他那輛剛貸款買的所謂“豪車”,也被法院查封,準備進行司法拍賣。
他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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