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張浩和李桂花像兩隻過街老鼠,在法庭門口被記者和圍觀群眾的閃光燈和唾罵聲淹沒。
法庭上,麵對秦律師團隊出示的、堆積如山的壓倒性證據——醫院監控、錄音、人證、騷擾短信......張浩沒有任何辯駁的餘地。
離婚判決迅速下達。
他不僅一分錢財產沒分到,還因為在婚內對林月造成的巨大精神傷害,被法院判決賠償林月精神損失費五十萬元。
女兒的撫養權,毫無懸念地歸林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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