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麵臨巨額罰款和更長的刑期。
我的父母,林大強、李桂芬。
因故意傷害罪和敲詐勒索罪,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當法官敲下法槌,宣判的那一刻。
我父母雙腿一軟,癱倒在地,嘴裏還在不幹不淨地咒罵著我們。
張衡則麵如死灰,被法警帶走時,眼神空洞,再無半分囂張。
我和姐姐在法庭外,在無數閃光燈的包圍下,相擁而泣。
這一次,流下的,是喜悅和解脫的淚水。
我們的案子,很快被許多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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