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繼續向齊國內部深入以前,樂毅決定給予齊國的政治與文以化激烈的打擊,要不然就像劇辛所說,就算拿下齊國也會遭受到無盡的抵抗。
於是,樂毅在臨淄城頒布如下政令:
一、禁止軍隊擄掠。
二、提拔齊國之前被齊緡王廢除的齊國本土人才,或者隱居的所謂賢者,並尊而禮之。
三、減少老百姓的賦稅。
四、齊緡王曾經的暴令全部廢除。
五、修齊國舊政(齊桓公和管仲當初立下的政策,具體怎麼修改的無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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