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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記憶三原則

我們這裏所稱的“自然記憶法則”,其實並不複雜,它一共隻有3項,每一個所謂的“記憶係統”,都是以它們為基礎的。簡單地講,這3項是指印象、重複和聯想。

(1)提高記憶的第一原則——印象

對於想要記憶的事物,要獲得深刻、生動而且持久的印象。要達到這個目的,你就一定要集中注意力。

羅斯福總統就有這驚人的記憶力,這給所有見過他的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之所以有這樣傑出的能力,主要是因為他將自己要記住的東西深深刻在腦海裏麵了。他的這種能力,是通過堅強的意誌訓練出來的。這令他即使在最混亂的情況下也能夠集中精神。1912年,在芝加哥舉行會議期間,他的總部就設在國會大廈。群眾湧向街道,揮舞著旗幟,高呼:“我們要西奧多!我們要西奧多!”

群眾的呼喊聲,樂隊的奏樂聲,進進出出的政治家,匆匆召開的會議,各種密謀和磋商,整個場麵混亂而又嘈雜。如果是普通人的話,他可能早就被弄得心煩意亂了;但是羅斯福卻依然悠閑地坐在他房間的搖椅上,全然不顧會場外的混亂與嘈雜,專心閱讀著古希臘曆史學家希羅多德的作品。

有一次,羅斯福在巴西旅行,每天傍晚到達宿營地,他就立即在大樹底下找一個幹燥處,取出一張露營用的小凳子,開始閱讀隨身攜帶的一本由英國曆史學家吉本寫的《羅馬帝國興亡錄》,並且立刻沉迷於書中,完全忘掉了滂沱大雨、營區的嘈雜聲以及熱帶雨林區發出的異樣聲響。在這樣的環境下,他都能安心讀書,難怪他能夠牢牢記住讀過的內容了。

在5分鐘內全神貫注地集中注意力,會比你在精神模糊時胡思亂想好幾天產生更好的記憶效果。

亨利?華德?畢秋寫道:“激情奔放的一個小時,勝過稀裏糊塗的度過無數歲月。”

每年賺取數百萬美元的貝泰鋼鐵公司老板大吉尼?格瑞斯鳩曾經說過如下意味深長的話:“我一生當中學會的最重要的一個教訓,就是集中精神,注意我手中目前的工作。並且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每天皆奉行不渝。”

這就是記憶力所產生的力量與秘訣。

發明大王愛迪生曾經發現,他的27名助理研究員每天都來往於新澤西州門羅公園內,這是一條從他的電燈工廠通往主要實驗室的固定路線。他們一連走了6個月之久。

在這條路旁邊長有一顆櫻桃樹。有意思的是,有一次,當他詢問這些員工是不是見到過它時,這27個人竟然沒有一個注意到這棵樹的存在。

為此,充滿熱情和活力的愛迪生大發感慨:“常人的頭腦所注意到的東西還不及他眼睛所看到的千分之一。我們的觀察力——真正的觀察力——竟然貧乏到了使人難以置信的程度。”

試試看,把一個普通人介紹給你的兩位或者三位朋友。我敢斷定兩分鐘後,他可能就再也記不起其中任何一個人的姓名了。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他一開始就沒有充分注意他們,他也從來就沒有認真而準確地觀察過他們。他很可能會為此而做出開脫,說他的記憶力不好。不!這不是記憶力的問題,而是因為他的觀察力太差。在現實生活中,你不應該指責相機為什麼拍不下霧中的景象,隻能怪你的腦海為什麼不能夠捕捉住那些相當模糊而又朦朧的雨中景象。

創辦《紐約世界報》的約瑟夫?普利茨在他編輯部的每位員工的桌子上都寫著重複的兩個字:正確正確正確。這正是我們在各個行業做每件事時所需要的。

首先要聽清楚對方的正確姓名。一定要弄清楚。假如沒有搞準,可以請他再重複一遍,甚至可以問他筆畫怎麼寫。對於你的細心,他不僅不會感到厭煩,相反,還會因為你對他的名字如此有興趣而感到受寵若驚,因為你已經在他的姓名上集中過注意力,所以你肯定能牢牢記住他的姓名。通過這個過程,你已經對對方獲得了一個清晰、正確的印象。

大家都知道,林肯有一個大聲讀書的習慣,林肯是這樣解釋的:“當我大聲朗讀時,會有兩種感覺:第一,我似乎看到了我所閱讀的東西;第二,我似乎聽見了我所念的東西。所以我就能牢牢記住它們。”

林肯的記憶力非常好。他曾經說:“我的注意力就如同一塊鋼鐵,平時一般的東西很難刻上去;但一旦刻上去,我就擦不掉它們了。”

他上麵所提的那兩種感覺,就是他在注意力的鋼板上刻字的方法。你也可以依法炮製。最理想的做法,不僅是要看到及聽到你所記憶的對象,同時還要去摸它、聞它、品嘗它。

然而,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到它。我們人類是一種有視覺思想的動物。眼睛所注視的印象可以經久不衰。

把你渴望記住的姓名、電話號碼以及演說大綱寫下來吧。經常翻閱它,然後閉上眼睛,想象它們就浮現在你麵前,當你這樣做時,就如同每個字都是由閃亮發光的字母寫成的。

馬克?吐溫在他演說生涯的最初幾年,總是離不開筆記和摘要。後來他發現,運用他的視覺記憶很有效,於是他便把筆記及摘要丟在了一邊。他曾經在《哈波雜誌》上敘述過這一轉變的過程,現在轉錄如下:

日期是非常難記憶的,因為它們是由數字組成的:數字的外表單調而又平凡,不容易引起人們注意。它們:無法被組成圖形,所以也就不會吸引人們視覺的注意。而圖畫卻能夠使日期讀起來很醒目。尤其它們是你自己設計的。

確實不錯,這一點很重要,即自己設計圖畫。我有過這種體驗。

以前,我總是把要演說的內容記在紙條上,可是又不得不隨時拿著看那張紙。有一次,我忘記把它們放哪兒了,你永遠想象不出那天晚上我的心情的恐慌程度。從那以後,我發明了一些其他的保護方法,直到有一次,我突然有了畫圖的念頭。

在兩分鐘之內,我用筆畫了6張圖,用它們代替了原先用筆頭標單詞作為提醒句子的工作。這樣改變後,效果非常好。當我畫完以後,就把那些圖畫拋在一旁,因為有了這些鮮明的圖像後,隻要我一閉上眼睛,隨時都可以看到它們浮現在我的眼前。

這個故事已經是25年前的事了。有意思的是,雖然那次演說到底談了些什麼已經在我的腦海中消失了,但那些圖畫卻仍然深深印在我的腦海裏,我可以根據那些圖畫,把當時所講的東西重新回憶起來。

有一次,我要發表一篇關於記憶力的演說,想大量使用一些材料。於是,我便用圖畫來記住各項要點。我想象著如下的情景:羅斯福正坐在房間裏看曆史書籍,而群眾則在他窗下的街道上大聲喊著什麼;我還看到林肯正坐在椅子上高聲朗讀著報紙;我還想象著馬克?吐溫在觀眾麵前舔著指甲。我怎麼樣才能記住這些圖畫的順序呢?按照一、二、三、四的順序?不,這樣太難了。

我把這些數字順序變成了圖畫,最後把數字的圖畫和要點的圖畫聯結在了一起。說明如下:一(One)的聲音有點像跑(Run)發出的聲音,所以我便用一匹奔跑中的馬來代表一。這樣,我就想象著羅斯福在他的房間裏,坐在一匹馬上看書。二(Two),我也選用了一個聲音與之接近的Zoo(動物園)。我把愛迪生考員工注意力的那棵櫻桃樹想象成是生長在動物園裏關著大熊的鐵籠子旁邊。三(Three)我想象出一種念起來聲音很象它的東西——Tree(樹木)。我想象林肯橫躺在樹頂上,對著他的夥伴高聲朗讀。四(Four)我想象一幅跟它聲音很象的圖畫Door(門)。馬克?吐溫在一扇敞開的大門前,背靠著柱子,舔著他指甲上的墨水,同時在麵向聽眾發表演說。

我很清楚,許多人讀到此處一定會認為這種方法近乎荒唐。事實上也是如此。但是雖然如此,它卻能夠發揮良好的功效。道理就在於,荒唐及怪異的事情是相當容易記憶的,而且還很難忘掉。當我想起要說第三點時,我隻要問我自己:在樹上的是什麼?我馬上就看到了林肯。

假如你也想試試,首先花幾分鐘時間記住這些圖畫數目,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自己設計圖形,如果是十的話,你可以想象成Wrem(小妞),或者是FountainPen(自來水筆),或是Hen(母雞),或者是任何發音很像Ten(十)的東西。假設你想記住的十件東西是風車。可以想象母雞坐在風車上,或者是想象風車正在把墨水抽上來,裝滿鋼筆。然後,當你問自己第十項物品是什麼東西時,根本不要想到十;隻要你問你自己:母雞坐在什麼地方,你可能認為這不會有效,但不妨試試看。不久,你將會令他人大吃一驚,因為他們認為你已經具有了不尋常的記憶力。到了這時,你就會發現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了。

(2)提高記憶力的第二原則——複習

開羅的艾阿發大學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大學之一。這是一所回教大學,有21000名學生。在艾阿發大學的入學考試中,要求每位申請入學的學生背誦《古蘭經》。《古蘭經》的長度和《聖經?新約》差不多,需要3天時間才能背誦完。

這些學生為什麼能表現出如此強的記憶力呢?

原來,他們都采用了一種不斷重複的方法。也就是我們這裏要介紹的提高記憶力的第二原則——複習。常常複習你希望記住的知識,不斷使用它,實踐它。把新知識運用於你的交談中。在交談中談論你希望在演說中提出的重點,使用過的知識和資料會令你終生難以忘懷。

可是,光是盲目、機械地強記及複習某一知識,那是不夠的。應該重複,還得有智慧,要配合某種固定的思想特點進行複習——這才是我們所應該具備的方法。

艾賓浩斯教授選了很多沒有意義的音節讓他的學生去背誦。他發現,不到三天時間,這些學生就把這些怪怪的字平均重複背誦了38次,居然能將它們全部背誦下來;如果他們一口氣將之重複念68遍,也一樣可以全部記下來……其他的各種心理測驗也一再顯示出相同的結果。

這對記憶力進行實驗的一個重要發現。這一實驗還表明,假如一個人不斷地重複某件事,一直到把它深印在記憶中為止。他所要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是他在一定時間間隔區段進行重複行為而獲得相同結果的兩倍。

這種怪異的思想行為——假如我們可以如此稱呼它的話——可以用下麵兩種因素來解釋:

第一,在重複行為的時間間隔內,我們的潛意識一直都在忙於將它們形成更可靠的聯結。就如詹姆斯教授所說:“我們在冬天學會遊泳,在夏天學會滑雪。”

第二,在分段間隔進行重複時,我們的頭腦不至於因為連續不斷地工作而感到疲憊不堪。《天方夜譚》的譯者理查?波頓爵士能流利地說27種語言,但是他承認,他每次練習或研究某種語言決不會超過15分鐘,“因為,一超過15分鐘,頭腦就失去了對它的新鮮感。”在明白以上這些事實後,我們相信,即便是一位自稱擁有豐富知識的人,也不會等到在發表演講的前夕才去進行準備工作。假如他真要等到演講前才動手的話,那麼他的記憶力將隻能發揮其效率的一半。

關於遺忘的方式,這兒有一個對我們很有幫助的發現。心理實驗一再顯示,對於剛剛學到的新知識,我們在開始的8小時當中所遺忘的,將多過我們在以後36天所遺忘的。這是一個多麼奇妙的比例啊!因此,在你要步入一個商業會場、或者是一個家長會場、或者一個俱樂部會場聚會時,在你要發表演說之前,應該立即把你的資料看一遍,把你所搜羅到的事實再想一遍,令你的記憶力恢複新鮮活力。

(3)提高記憶力的第三原則——聯想

前兩項有關記憶的法則,已經談得很多了。下麵要談的是第三項法則——聯想——也是記憶力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事實上,它等於是對記憶力本身的解釋。詹姆斯教授很明智地指出:“我們的頭腦基本上是一架聯想到的機器。”

假設我先沉默一會兒,然後用命令的口氣說道:“記住!回想下去!”你的記憶器官是否服從這個命令,並且能回想起你過去經曆過的某種肯定的形象?當然不會。它會當場愣住,茫然不知所措,並且問道:“你希望我記住什麼事情啊?”簡單地說,要使它發生作用,需要一點指示。也就是說,假如我說,記住你的出生日期,或者是回想你早餐吃了些什麼,那麼你的記憶器官將會馬上產生我所要求得結果,而且這項提示和你回憶起來的事物有某種關聯。事實上,聯想的法則左右了我們的一係列思想,並且決不會受到情感的妨礙。

可見,出現在腦海中的任何東西都必須經過引導,在被引導進入腦海後,它會立刻與原來已經在腦海中的某項事物聯結在一起。無論你所回憶的,或是所想的,都是相同的道理。

受過教育的記憶力,還必須依賴有組織的聯結係統發揮作用;而其精華則仰賴它們的兩項特點:第一,聯結的持久性;第二,它們的數字……因此,“良好的記憶的秘訣”就是和我們所想記憶的各項事實達成變化多端的聯結。然而,除了盡量多想到這項事實之外,這種和事實組成的聯結又是什麼呢?

簡單地說,在兩個有著相同外在經驗的人當中,哪個對他的經驗想得最多,並把它們彼此編織成最有係統的人,將是擁有最佳記憶的人。

但是我們又怎樣著手把事實彼此編織成最有係統的關係呢?答案是這樣的:找出它們的意思,對它們進行認真思考。比如,隻要你能夠對任何新的事實提出質問,並回答下麵的這些問題,就可以幫助你把這項新的事實和其他事實編織成一種有係統的關係:

為什麼會這樣?

是怎麼造成這樣子的?

是什麼時候變成這樣子的?

是在什麼地方造成這樣子的?

是誰這樣說的?

假如,我們所要記憶的是一個陌生人的名字,並且那是一個很普通的名字,我們或許可以把它與某一位名字相同的朋友聯想在一起。假如,我們所要記憶的名字是一個很罕見的名字,我們或許可以借機提出疑問,讓這位陌生人談談他的名字。

記住年份的最佳方法,就是把年份與腦海中原來已經記得很牢的重要年份聯結在一起。例如,假如要一個美國人去記住蘇伊士運河是在1869年開放通航的,那會很困難;但假如你要他記住,蘇伊士運河是在美國內戰結束4年後才開放的,那豈不是容易多了?假如一個美國人想要記住澳洲的第一個屯墾區是在1788年建立的,那麼這個年份很快會從他的腦海裏消失掉,就像一枚鬆脫的螺絲釘,會很快從汽車上脫落;但是假如他把這個年份和1776年7月4日聯想在一起去記}乙,澳洲的第一個屯墾區是在美國發表獨立宣言12年後建立的,那麼就非常容易牢記不忘了。

當你在選擇電話號碼時,最好也牢牢記著這項原則。例如作者本人的電話號碼是1776,正是美國獨立的年份。所以沒有人會覺得這個號碼不好記憶。如果你在選擇號碼時,能夠選用像1492、1861、1865、1914和1918這些有曆史性意義的年份電話,你朋友打電話給你時就不需要查電話號碼簿了。它們也許會忘了你的電話號碼是1492,因為你告訴他你的號碼時平淡無奇,但假如你這樣介紹你的電話號碼:“我的電話號碼非常容易記憶:1492,也就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年份。”它們還會忘記嗎?

當然了,正在閱讀本章內容的澳洲、新西蘭、加拿大及其他各國的讀者,可以用他們自己國家曆史上的重要年份來替代1776、1861、1865、1914等。

記住上述年份的最好方法是什麼?

1.1564——莎士比亞誕生的年份。

2.1607——英國人在這一年於詹姆士鎮建立了他們在美洲的第一個屯墾區。

3.1819——維多利亞女王在這一年出生。

4.1807——李將軍在這一年出生。

5.1789——法國巴士底獄被摧毀。

假如你想要記住美國最初13個州名,並且還要按照它們加入聯邦的先後順序予以記憶,要是你隻知道以機械式的重複方法來進行,你一定會覺得難以成功。而如果用一段故事把它們串聯起來,那麼你隻需要費一點點時間練習就可以了。你隻需要把下麵的這一段念一遍,集中注意力。念完後,看看你是不是能夠按照正確的次序把這13個州的州名一一列舉出來。

某個周六下午,一名妙齡少女向賓州鐵路公司買了一張車票,準備出外度假。她把一件新澤西州的毛衣放進衣箱內,然後去拜訪他的朋友喬治亞,他住在康涅狄格州。第二天,女主人和她的客人一起去做彌撒(也是馬薩諸塞州的簡稱),教堂就在瑪麗的土地(馬裏蘭州)。然後他們沿著南下的車道(South-ca出ne南卡羅來納州的諧音)回到家裏,中餐吃火腿,是由黑人廚子維吉尼亞烹調的,這名廚子來自紐約。吃完中餐後,他們沿著北上車道(北卡羅來納州的諧音),開車前往島上遊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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