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周後的法庭上。
國徽高懸,台下座無虛席,媒體區的長槍短跑對準被告席。
宋承安和葉婉雨穿著囚服,神色頹廢,分別被法警押著,坐在被告席上。
審判長用了很長時間宣讀判決書,逐條列舉罪行。
“被告人宋承安,犯侮辱屍體罪,情節極其惡劣,應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傷害罪,致人流產,應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誹謗罪,應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
我目光掃過宋承安,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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