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芮的威脅,我並沒有放在心上。
跳梁小醜而已。
但讓我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周教官被帶走了。
是警察。
理由是“涉嫌故意傷害”。
報案人,是林晚的父親,林建國。
他們不知從哪裏,找到了一個所謂的“目擊證人”。
那個證人聲稱,在事發前一天晚上,看到周教官把我單獨叫到訓練場的角落裏,給了我一小包“白色的粉末”。
他們據此推斷,是我和周教官合謀,用過敏原對我下毒,然後嫁禍給林晚。
這個指控,荒謬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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