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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一個月後,我接到了法院的判決通知。

因謀殺罪,陳瑩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李明宇作為主犯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

幾名男家長因為故意傷害罪和綁架罪,也被判處3到5年有期徒刑不等。

按照法律,我是康康唯一的監護人,他必須跟著我生活。

那天在溪山腳下,康康親眼看到了那個視頻。

他親耳聽到,李明宇隻把他當成工具,人家心裏真正喜歡的兒子隻有陳瑩生的安安。

自那以後,康康就像變了個人似的,他瘋狂地粘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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