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學前夕,寢室裝修,爸媽讓我在保姆家別墅暫住幾天。
入住後,保姆女兒給我定下寄人籬下守則。
【一、家務要全包,每天早、午、晚全屋大清潔一次,負責三餐,每餐不低於十菜一湯;
二、使用廁所、浴室等需要提前向房主申請;
三、入住期間,暫住者一切財產包括人身自由都屬於房主,房主可以隨意支配。】
林林總總五十條,最後加上一道批注:以上守則,違反一條罰款五十萬。
可她不知道,這棟別墅,是我建議爸媽以後送給保姆養老的,現在還在我名下。
......
清晨,我剛走進衛生間洗漱,房門就被急聲敲響。
我走出去打開,迎麵對上了吳清清飽含憤怒的臉。
“蘇蘇姐,你剛剛用浴室了?”她瞪著我質問。
“是啊,我剛在洗漱......”
我不明所以地點頭回應。
話未落,就被吳清清尖聲打斷,“我不是在守則上寫了嗎?你要使用廁所、浴室,還有這棟別墅裏的其他一切物品,都需要提前向我申請,征得我同意!”
“你昨晚答應的好好的,怎麼能才過了一個晚上,就出爾反爾!”
“什麼守則......”
我一時有些困惑,在她提醒下,才想起她昨天的確給我發過一個文件。
說是入住的一些注意事項。
那時我剛下飛機過來,又累又困,就沒細看,隨口答應下來。
想著,我翻出手機打開了那份文件。
標題上用黑色加粗大字寫著“寄人籬下守則”。
內容包括每天三次給她打掃全屋,每頓飯給她做十菜一湯,使用任何東西都需要征得她同意,哪怕是在客房裏上個廁所......
林林總總五十多條,我隨意翻了幾條。
又聽吳清清義正詞嚴地訓斥。
“雖然我媽媽是你家的保姆,但這棟別墅是我的,你既然住進來,就該有點寄人籬下的自覺,好好遵守我的規矩!”
我有些無奈,但也不想和她爭執,隨意點頭,“行,我下次注意......”
這裏畢竟一直是她在住,有點私人空間意識也正常。
至於做飯,大不了我給她請個臨時保姆......
吳清清趾高氣揚地指正,“不是注意,是必須嚴格遵守!”
“守則上違反任意一條,要向我繳納五十萬罰款。”
想了想,又大發慈悲地歎了口氣,“念在你剛才是初犯,放過你一次,以後我就不會再寬容了!”
我正想說什麼,手機上忽然收到男朋友發來的消息,說他在過來找我的途中出了車禍。
我嚇了一跳,瞬間沒了心情和她掰扯,繞開她往外走。
“都按你說的算,我現在有急事要出去一趟......”
還沒走到大門,卻被吳清清追上來攔住。
“不準走!”
“寄人籬下守則第十條,你想出門也要提前向我申請。”
說完,打開手機智能係統,把別墅的門窗鎖緊。
我急的上火,忍氣道,“那我現在跟你申請,行了吧?”
“我男朋友出了車禍,現在在醫院,我要趕去看他。”
“也不行。”
吳清清還是沒鬆口,“守則第一條,家務全包,你今早的衛生還沒打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