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父母要求趙可欣賠償一個眼角膜,手術費20萬以及精神損失費40萬,不然就鬧到首都法庭,將趙可欣送進特殊監獄關一輩子。
我爸上次剛拿出30萬賠錢,趙愛民存款估計10萬都不到。
更別說還要賠償一個眼角膜。
他們不想拿出這筆錢,也不想賠眼角膜,於是想起了冤大頭的我。
我忍著起床氣撓了撓頭,冷漠道。
“嫂子,我的錢花在了什麼地方你不是都一清二楚嗎,我哪裏還有錢?”
沒想到林金鳳臭不要臉,得寸進尺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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